一、奖励制度:
1.按时参加教师综合素质培训,认真完成作业、培训效果明显的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。
2.能把所学理论应用于教学实践中,不断更新教育观念,教学成绩突出者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。
3.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教师综合素质培训,积极撰写论文,并发表的教师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。
4.对于在校本培训中成果突出,学校年终给予该教师年度校本培训“突出成就奖”,并加年终量化分。
5.教师在校本培训中,表现突出,为学校教育的发展献计献策,对学校校本培训工作做出贡献的,学校设年终校本培训工作“突出贡献奖”,并加年终量化分。
二、惩罚制度
1.在校本培训工作中,态度不端正,表现消极懈怠,学校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及扣除工资及量化分的处罚。
2.对于不能按时参加校本培训的教师,如一学期中在培训时请假超过三次,那么将扣掉一定的学时分;如无故擅自不参加学习者,按旷工处理,在继续教育考核档案中不记学分。
3.缺少计划、总结、心得、反思、笔记,不按时完成作业的教师将不在继续教育考核档案中记入成绩。
4.对于不能按要求完成校本培训任务的教师,学校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,当年度的评优评先和晋级一票否决。